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简介
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( Liaoning province green economy development research association ),简称LGDRA 。
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由省直有关部门、大专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界联合发起成立,是我省“开发绿色资源,扶持绿色企业,倡导绿色消费,打造绿色品牌”的研究和促进机构,它的主要任务是在构建和谐辽宁、生态辽宁中,起到舆论和理论导向及搭建 “官、产、学、研、金”共同参与平台的推动作用。是省委、省政府发展绿色产业、绿色经济和绿色科技的桥梁纽带,为各级政府决策、企业发展提供服务。创新绿色经济理论,实践知识发展战略。开展绿色辽宁建设工程,促进辽宁省生态、经济、社会三维复合系统健康运行与可持续发展。
工作范围:
(一)积极宣传发展绿色经济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省委、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、贯彻 “五个统筹”和建立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,结合辽宁省省情和产业现状,积极指导和促进辽宁省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,推动辽宁省各行业、企业融入全球绿色经济贸易体系。
(二)根据我省省情,按照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要求,研究绿色经济在发展方向、战略目标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,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我省绿色发展战略、方针、政策,提供依据和建议。并与国内外绿色经济机构及组织建立良好关系,为辽宁发展绿色经济提供智力支持。
(三)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或授权,参与起草绿色经济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及标准规范,开展绿色经济GDP统计分析等活动。
(四)发挥桥梁作用,沟通政府、相关组织、企业之间的联系,整合资源,形成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协同合力。
(五)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,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或自行组织行检、行评、认定工作,推荐绿色高新技术产品和绿色名牌产品,组织绿色技术成果的鉴定、推广和应用。推广发展绿色经济的先进经验、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,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培育绿色生态型企业、园区和城市,促进实施绿色辽宁建设工程。
(六)组织开展绿色经济的国内外技术、人才交流与合作,举办绿色经济学术研讨、论坛、展览、考察等活动;整理国内外绿色经济各方面动态信息、研究成果,建立信息平台,为企业发展绿色经济提供政策、技术、信息、咨询、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与支持。
(七)发挥本会专家作用,接受有关机构及组织的委托,对相关课题进行调研与论证,为其建设与发展提供科学规划与依据。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合理要求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(八)承办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其他工作。
地 址: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-34号楼。(辽宁省人民政府34号楼)
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会员的权利、义务
一、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1、会员单位的负责人,将获得由本会颁发的聘书、会员证。
2、会员单位优先参加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、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、辽宁省对外招商引资信息网、《绿色辽宁》杂志社组织的博览会、洽谈会、研讨会、国内外考察、经贸洽谈、项目对接及招商选资推荐活动等,优先展示企业和产品风采,共享绿色技术交流;协助申请国际绿色产业信贷资金;为企业发展绿色经济提供政策、技术、信息、咨询、培训、维权等方面的支持。为会内企业和个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
3、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将利用自身的优势,通过提供各种优质服务、专项服务、特定服务解决会员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,真正起到协助基层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沟通、解决难题的作用,做会员单位的好参谋和好助手。
4、优先推荐绿色高新技术产品和绿色品牌产品,组织绿色技术成果的鉴定、推广和应用。政府采购推荐。
5、会员单位可以申报免费认定辽宁省绿色产品(企业),颁发相应证书、牌匾。同时将在辽宁省绿色经济网(官方网站www.greenliaoning.org.cn )绿色产品(企业)数据库对外公示,并在《辽宁省绿色产品(企业)汇编》等媒体对企业进行重点宣传。会员单位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“辽绿之星”绿色产品(企业)标识。《辽绿之星》(LGDRA)认定的作用:与国际认证同步;打通国际贸易的绿色壁垒;增加会员单位获得优惠信贷和政策资金的机会。
6、入会企业纳入中国辽宁绿色产业、产品信息库,并免费入辽宁省对外招商引资信息网官方网站和《绿色辽宁》杂志社给省领导的内参材料,提高会员单位、产品形象、国际竞争力及知名度。
7、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,接受会员单位委托,对相关课题进行调研与论证,为其建设与发展提供科学规划依据。
二、《辽宁省绿色经济发展研究会》会员的义务:
1、每届任期三年。
2、按时缴纳会费。
3、会员单位应积极协助本会开展好各项工作,及时完成本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。